最近两天,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消息再一次引人注目:先是安徽安庆市两个小区已建的经济适用房中,没有一套低于90平方米,面积最大的达205.69平方米;再是陕西西安珠江新城的经济适用房7成以上面积大于80平方米,均为精装修,还有180平方米的复式结构。
复式、精装修、180平方米,这在中等收入家庭看来,都已经算是“豪宅”了,更何况是低收入群众。望楼叹息的人们不禁感慨,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到底“适用”了谁?到底要卖给谁?
国务院2007年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曾明确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然而,原本应该帮助低收入群众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经济适用房,在实际建设中屡屡走样。从复式结构到别墅,面积越建越大,越盖越豪华,完全超过了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有的转而成为一些机关和企业的福利房,还有的干脆摇身一变,成了面向市场公开发售的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