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江都市报讯? 到苍梧县龙圩镇打工的四川青年李某强、洪某清,在一家发廊中巧遇老乡,而后相约去喝酒。但谁也没想到,原本一场热热闹闹的饭局会因为劝酒而以流血事件告终。11月20日,苍梧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某强等人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6月24日凌晨1时许,四川籍青年李某强、洪某清来到龙圩镇广信路的一家发廊处想洗头,正好碰到发廊的老板和王某、谭某等人在门口处喝酒聊天。李某强和洪某清发现这几名男子说话的口音很像自己家乡的人,于是就凑过去。老乡相见分外亲热,李某强和洪某清坐下后,对方就一个劲儿地劝酒。由于吃晚饭时已喝了不少酒,洪某清面对对方强烈的劝酒攻势有些招架不住,就不愿意再喝了。可王某、谭某等人就认为他们不给面子,结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李某强觉得自己被欺负了心有不甘,就立即打电话给同住的老乡颜某华、熊某华、黄某林,叫他们拿刀过来打架。之后5人一起将王某、谭某两人砍伤。经法医鉴定,王某、谭某所受的损伤构成轻伤。
????苍梧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强等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