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优先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把学校、医院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在基础设施方面,上述文件要求重点恢复重建主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民航、邮政设施;恢复重建公众通信网,提高应急通信、运输通信保障能力;在全面恢复当地供电能力的基础上,尽快开展与电网主网互联工程的前期工作,推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和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恢复重建,增强供水、排水能力,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快恢复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功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市场供应能力:恢复重建集贸市场、商业网点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以及粮油储运设施;加快重建金融机构基层网络,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
国务院还就发展当地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