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报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七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资、资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
????读了这则新闻,不禁使人联想到,自从2004年至今,除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强收所谓银行卡年费外,其它几家国有商业银行都对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储蓄卡、医保卡、代发工资卡、代发退休金卡……)年年岁岁强收所谓“卡年费”,每张卡至少每年收费10元。对此,广大储户反响强烈,意见很大,但又感到无可奈何。有部分自行开户的储户,只好与其执行这一“霸王条款”的商业银行断绝“关系”,以示抗议。
????笔者认为,商业银行系金融服务性企业,在储户开户办卡之时,银行已经收了各种银行卡的工本费,此后,这些银行卡一直由储户行保管,又不用银行代保管,银行凭什么理由要强收所谓卡年费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些银行推行卡折合一,即使储户不愿办理储蓄卡,也要强迫储户办理储蓄卡;有的银行在代发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干脆只发卡,不发存折,此举严重侵犯了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银行强收银行卡年费,既不合理,又有悖于人之常情,如今更有违于法规。
????对于储户来说,每卡每年被强收10元、20元所谓银行卡年费,虽然负担不太重,识“君子爱财,理应取之有道”。对于银行来说,“积所可以成塔,聚毛可以成裘”,这种非法收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了。试以一家银行有10万户储户来测算,一年下来,这家银行就可以多“创收”100万元了。真是“经营有方”、“生财有道”。
????近些年来,金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市场竞争,说到底就是与同行争夺储户。笔者认为,在当今金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之形势下,我们的商业银行要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适当延长服务时间方便储户办理业务;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才能达到生财有道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