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塘公园景秀苑前面的人行道,原本“长”得很讨人喜欢,不但路面宽敞笔直,还有绿阴相伴。然而同样是这条道,却变成了长期以来占道经营的老大难。那些经营电动车、摩托车、助力车的店铺,每天开门营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商品停到人行道上抢占位置,使市民无路可走。
人行通道和占道经营,本应不会相提并论。可事实上,如今后者却让前者变成了一条非正常的通道,它们在一条道上共存了数年,真是让市民想不明白了。
若说整治难度大,那对应办法其实也不少。比如城监支队可以要求店铺经营者按照“门前三包”的相关规定规范其经营行为,也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即商铺出租方)限制租赁方守法经营。城监支队可以对不予配合者进行处罚,屡罚不改的联合其他部门进行彻底治理。再比如工商部门可以出台规定,在营业执照年审时,对市民投诉比较多的占道经营店铺进行处罚,严重时吊销其营业执照。以上这些普通老百姓都能想到的整治措施,政府的执法部门不会想不到,但为何就是执行不下去,以至行政监管缺失,长期不能还路于民呢?
若说体谅经营者,人性化处理,也有比现在更好的方法。有的店铺经营者面对市民质疑说,这条街的店铺面积都很小,不给占道很难做生意。这显然是狡辩,你租铺子时就知道有多大吧,那卖汽车的岂不是要全摆到马路上去?可能政府部门是从扶持一个自发形成的分类市场的角度出发,才手下留情。但既然要人性化处理,就应该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法。可以统一划定一个销售区域,允许这些店铺在白天时段暂时作为展示商品的场地。而人行道,顾名思义应该还给市民行走,尤其是树阴底下的区域,那是最大争议的地方。监管部门再如何折中处理,也不能将市民行走人行道的合法权益作为“说情”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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