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多番曝光,监管部门多次整改,新兴一路潘塘公园附近的摩托车电动车一条街依旧屡治屡乱。商家公然与监管部门打游击战,无惧监管部门暂扣商品,这种“大无畏”的经营行为,使得坊间流言四起:难道商家非法经营的背后有巨大的权力“保护伞”?
笔者认为,职能部门的决策过程和其信息的公开透明是防范官商勾结的最佳“处方”。
首先,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注重对市场主体(即商家)行为的监管,积极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其次,改革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交易费用,防止经商者争相结交有权者。
同时,法律要公开透明,使得公众明晓违法的代价,执法者切忌选择性执法。当执法者选择性执法,将惩处罚款变成了个人私利,会导致民众对违法毫无顾忌。因而,在经营惩处方面,应注入公众的监管,在执法人员与经营者之间建立一道有效的“防火墙”,有效阻断监管人员与被监管者“打交道”。
为此,从经营主体进入市场开始,市场准入制度就应向社会大众公开,表明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资格所持有的态度,明确禁止什么,限制什么和鼓励什么。公开市场准入制度,不仅仅是制度内容的公开,更是市场准入的程序、结果、依据以及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随意性的市场准入制度造成寻租现象,滋生了腐败。
这样一来,向公众公开的市场准入制度就明确了执行制度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公众就会监督管理体系,就会有效防止少数职能部门权力过分集中,杜绝缺乏内部监督,出现搞暗箱操作的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