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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甚至不乏一些中学教师参与此类生源组织活动。
提示:教育部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各省级招办及有关高校均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布录取结果及查询办法,考生要结合录取通知书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或录取查询系统中确认本人录取结果。
——“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示: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但教育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没有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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