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
这突击提拔的用意再明显不过,只为应付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沉痛的教训告诉人们:众多矿难的发生,与一些领导只重生产、不重安全直接相关,而23号文件的出台正是从根本上敲响煤矿负责人安全意识的警钟。
文件的初衷非常明确,在日常巡查中,矿领导能了解井下安全生产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同时也可以洞察矿工心态,舒缓他们的工作压力;而一旦井下有紧急情况,他们也会根据综合掌握的一手信息,应急指挥,确定一个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
但是少数企业巧言搪塞、钻规定空子的现象也频频出现,政策如何落实到位?规定谁来监督执行?都值得反思。
“矿长助理”算不算煤矿的主要领导,能付多大的责任,自然有相关部门来认定,只是从这种突击提拔的“应急措施”中,人们看到的是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的漠视,对责任的推卸。如果应尽的责任都不愿承担,如此矿山领导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