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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对话人物】
迟夙生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新京报:在提交议案前,做过相关调查吗?
迟夙生:我之所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就是因为,我接触过很多有流浪经历或被拐后强迫乞讨经历的孩子,当他们一旦成为案犯,作案手段很残忍。我给他们做辩护时发现,这样的经历带来的阴影是终身难以磨灭的,这些孩子的思维和正常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不一样。
我也做过失踪儿童的案件,和这些受害人有过深切接触,也去过救助站、孤儿院、太阳村,我有切身的感受,才写出这样的议案,希望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加大力度。
新京报:在一些公共场所,常能看见大人带着儿童乞讨,或者儿童单独乞讨,你怎么看?
迟夙生:应禁止儿童乞讨,这与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是相悖的。孩子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应该坐在教室里读书。现在,在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上学不仅免学费,还免书本费,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父母只要提供孩子吃喝,就能完成学业。这种情况下,父母再领孩子出去乞讨,并不是真的因为生活所迫,很可能是为给家里盖房子,为了高收入。
新京报:对禁止儿童乞讨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迟夙生:就是因为没有,所以建议立法禁止父母带孩子乞讨。现在的情况是,这些带孩子乞讨的父母不履行义务教育法,不让孩子到学校读书,又领孩子出来乞讨,这样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只给行政拘留十五天的治安处罚,太轻了。
新京报:有代表建议带孩子出来乞讨的父母,应剥夺其监护权,赞同吗?
迟夙生:国外很多国家就是这样规定的,当父母虐待孩子,或没有能力给孩子一个很好的成长空间时,国家就要尽义务了,这些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国家的孩子。我建议,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父母并不是真没能力养孩子时,就要剥夺他的监护权。(本报记者 底东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