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我提了一条议案,建议法律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处置办法进行修订。现在有些地方政府规定70年产权满后无偿收回,我认为这不合理。百姓买房子已经付了高昂的土地出让费,平时又交房产税。另外老百姓也承受不起,对社会稳定也会带来影响。我建议取消这样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