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去年已作工伤伤残鉴定,为何至今尚未发放伤残补助金?近日有网民在365体育官网零距离网发帖,对工伤保险的相关事项提出疑问。对此,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表示,发放伤残补助金应以该网友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为前提,并建议该网友持有关资料到市医保所进行查询核定。
?近日,网友“hjlwz”在365体育官网零距离网网络问政版块发帖称,其在2010年因工受伤,并于去年12月做了伤残鉴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随后,该网友将鉴定表及在恢复期间所作的康复治疗票据,一同交给单位,由单位去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但至今却仍未能享受到伤残补助金的待遇。因此,网友“hjlwz”对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所需时间表示质疑。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医保所。据介绍,职工是否可享受伤残补助金待遇,需以其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为前提。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伤的补偿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由于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而该网友于去年已完成工伤认定,因此若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应按修订前的有关条例,即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享受的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该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市医保所相关负责人建议,该网友可携带其伤残认定通知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到市医保所核查其是否已参加工伤保险,且所在单位已为其办理伤残津贴的申请。
?此外,市医保所提醒用人单位,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