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8406
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设立、变更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
缴销或注销审批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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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缴销或注销
(二)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根据2002年8月4日国务院令第360号公布,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二)根据2004年1月2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004年2月4日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广西境内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365体育官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缴销注销。药品零售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缴销注销。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缴销或注销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
(四)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广西境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缴销注销申请。
六、申请材料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应报送资料:
1.企业、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同意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议或申请报告;
2.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的除外)。
(二)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形,应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 、副本(遗失的除外)。
七、办结时限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结时限如下: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65体育官网本级5个工作日;地级市的承诺办结时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行确定。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365体育官网本级咨询电话:0771-5595802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地级市的咨询、投诉电话由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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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65体育官网本级行政审批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