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机关接到市民报案,称其所在公司通过电子邮箱与一意大利客户联系业务,后该邮箱被“黑客”入侵,作案人员冒用其身份与该意大利客户联系,称公司银行账户变更,诱骗该客户将6974美元汇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此类案件作案手法较为隐蔽,迷惑性较强,需引起重视。
案件主要特点:一是利用“黑客”技术盗取他人身份等信息。作案人员掌握一定“黑客”技术,通过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他人电子邮箱等帐号,盗取帐号主人身份等信息资料。二是冒用邮箱主人帐号实施诈骗作案。作案人员冒用邮箱主人身份,与境外被害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以企业银行账号变更等为由,骗取境外被害人将货款汇至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三是作案手法较具迷惑性,成功率较高。外贸企业通常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境外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作案人员盗取邮箱主人身份信息和业务资料后,冒充公司员工向境外被害人发送诈骗电子邮件,迷惑性较强,作案成功率较高。
由于作案人员往往使用境外服务器来逃避公安部门的打击,被害人发现被骗时间往往滞后于实际发案时间,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一定难度。对此,公安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此类案件作案手法,提醒企(事)业单位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