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卢强)因怀疑对方与自己男朋友搞暧昧,女子前往“疑似小三”单位理论,还动手打了对方。近日,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黎某某赔偿原告钟某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2013年3月10日,因钟某打电话给其男朋友,黎某某便认定钟某跟自己男朋友有暧昧关系而心生不满,继而前往钟某工作单位与其理论,而后与钟某发生争执和殴打,并致钟某受伤。事后,钟某分别三次到医院接受治疗,共花去治疗费一千多元。公安机关就此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钟某遂将黎某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黎某某与他人发生矛盾争执时,未能采取冷静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对原告钟某进行殴打,原告因黎某某的殴打行为造成人身损失,理应获得赔偿,遂判决黎某某赔偿钟某医疗费、误工费合计1245.13元。
????判决生效后,黎某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钟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双方矛盾激化很深,被执行人黎某某态度强硬,于是主动上门找到被执行人,与其进行沟通,但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工作且恶言相向。尽管如此,主办法官仍没有气馁。经过连续三天上门做思想工作,在主办法官的耐心教育和法律的威慑下,黎某某最终当场付清所有赔偿款。至此,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伤人纠纷赔偿案件最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