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然而,岑溪市归义镇的谢某、黄某非法组织他人集会、示威,为恢复烟花爆竹生产而制造影响,向岑溪市人民政府施压,又拒不服从公安机关的解散命令,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结果触犯刑律。6月20日,两人被岑溪市法院以犯非法集会、示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
????今年以来,被告人谢某、黄某以岑溪市烟花爆竹行业停业整改时间长达五个月未获批复恢复生产为由,召集归义镇烟花爆竹行业业主及相关人员30多人,策划非法集会事宜。会议由谢某主持,会上黄某提议、策划3月24日在人民广场进行非法集会活动,要求与会业主在会上缴纳资金作为集会当天的活动经费,同时要求每个烟花爆竹车间业主当天组织20至30名员工在人民广场集中,举行集会,并由专人负责制作横幅。3月24日,归义镇烟花爆竹行业业主按照约定,组织归义镇烟花爆竹行业业主及员工共200多人到人民广场出入口处集会、拉横幅,谢某还安排人员持手提喇叭负责现场游说,造成大量群众围观。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民警到达现场维持秩序、进行处置,并将集会人员控制在广场内。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当即命令所有集会人员立即解散,但集会人员拒不服从和执行解散命令。24日下午2时许,集会人员不顾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劝告,冲出人民广场,到义洲大道商贸城路段进行示威,致使该路段交通堵塞约一个小时,后经劝解后才又回到广场内,直至晚上9时许解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黄某参与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未经申请获取许可,组织归义镇烟花爆竹行业业主及相关人员到广场集会、示威,又拒不服从公安机关的解散命令,且二被告人实施了组织、策划非法集会、示威的具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集会、示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