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周夏玲) 本报3月19日曾以《199吨剧毒废水倾倒在山地》为题,报道了苍梧县有两名不法分子非法倾倒工业酚水污染环境的事件。日前,记者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非法倾倒工业酚水造成苍梧县旺甫镇山心村龙邻组龙邻冲水源被污染的李某青和覃某奇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青为了赚取140元/吨的运费,伪造其受某公司委托收集、运输危险废物的资质材料,伙同其表弟覃某奇,驾驶湘B83489油罐车,从365体育官网市某不锈钢有限公司非法收集工业酚水六车,每车约40吨,共计重240多吨。之后,将其中四车酚水非法倾倒于苍梧县旺甫镇山心界顶处,旧207国道的两侧,将另外两车酚水非法倾倒于广东省德庆县内某偏僻工地处。
????据了解,倾倒于苍梧县旺甫镇山心界顶的酚水顺山势而下,致使山心村龙邻组龙邻冲水源被严重污染,水质发黑发臭,无法饮用及灌溉,同时对山中土壤、沟内植被造成污染影响。后经环保部门连续监测,龙邻冲村民取水点挥发酚含量为702毫克/升,远超标准限值的0.005毫克/升;总氰化物含量超标7-10倍;苯并芘含量超标957倍。氰化物、苯并芘、挥发酚均是有毒有害物质,苯并芘更是致癌物、致畸原和诱变剂。
????检察机关表示,两名犯罪嫌疑人仅仅为了赚取一点运费,就伪造相关资质证明,收集工业酚水非法倾倒至偏僻处,是典型的侥幸心理作祟,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蝇头小利的行为。在全广西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李某青、覃某奇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折射出部分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依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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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