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信用卡利率标准、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预借现金业务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剁手族透支的利息相比现在,最高可能打七折,免息期还可以超过60天。
透支利息
最高每日万分之五
目前,各家银行的透支利息是每日万分之五,折合成年化利率高达18.25%。此次《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7折。也就是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3.5,也就是说,以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35%—0.05%之间。
滞纳金
改叫“违约金”
账单到期时还不上最低还款额?那就必须交滞纳金了。不过,由于各家银行政策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对于最低收费标准要求较低,没有门槛或者有5元起的最低收费标准。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最低滞纳金收取标准为最低10元或20元。此外,部分银行还设置了滞纳金收费上限,工商银行规定滞纳金最高收取500元,华夏银行最高收取2000元。
ATM
每日取现额度增至一万元
对大部分持卡人来说,信用卡预借现金并不陌生。预借现金分为三类:提取、转账和充值。首先,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由现行的每卡每日累计2000元,提高到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信用卡额度内的现金提取业务,额度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这项限制的取消将更加方便持卡人向信用卡“借钱”。
信用卡
可充值支付宝微信
现金充值方面,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充值的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使用信用卡向诸如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这次变更为,当借记卡没有充足资金时,信用卡将可以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不过,预借现金无法享受免息还款,所以从取现当天起,银行将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且按月计收复利。
费用
一次性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换言之,因违约金、欠缴年费等产生的收费今后将一次性收取,不能再利滚利计息。例如信用额度为10000元,产生了年费100元,取现手续费30元,只能是信用额度内的10000元可以计息,年费、取现手续费按标准收取,不能与10000元额度资金一起计息。这就降低持卡人的用卡成本。 (据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