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朱元冬 通讯员 李晚昌)在超市买了质量合格的商品,之后却拿着同品牌的过期商品来要求退货并赔偿,以为能钻空子用“问题小商品”赚取赔偿金,结果被超市及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识穿。8月上旬,一位市民如此这般在太阳广场某超市进行消费“维权”。
????持过期商品“维权”被识穿
????消费者梁某在太阳广场一超市买了一盒不到10元的某品牌香皂,并保留了购物小票。几天后,他再次来到该超市,声称手中尚未拆包装的香皂是过期商品,并向超市方面要求按照新消法第55条规定向其赔偿500元。
????超市工作人员检查商品后认为,这块过期香皂并不是超市所售商品。双方各执一词,于是,梁某向工商执法人员“报案”。
????工商执法人员与梁某来到该超市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梁某手中香皂的确实已经过期,但是,这块香皂外包装条形码与梁某之前在该超市购物小票显示的货号不一致。同时,在扫描梁某所持的过期香皂上的条形码后,该超市电脑系统也显示“无此商品”。
????随后,该超市也向工商执法人员提供了该款香皂的进货单据。据资料显示,近期出售的该品牌香皂已经是新款包装,并附最新的激光防伪标志。而梁某的香皂,包装样式却是几年前的旧款,且无此防伪标志。在事实证据面前,执法人员认定梁某所持的过期香皂不是该超市所售,因此超市无需向梁某赔偿。
????钻空子侵害商家权益不可取
????梁某企图通过价格低廉的“问题小商品”向商家索取最高500元的赔偿金,最终被识穿。针对此事,365体育官网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新消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梁某“索赔”的法律出处为,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而此事中梁某的行为,该负责人认为,不排除其有利用法律条款向商家赚取相对大额赔偿金的主观意图。该名负责人表示,在遇到真正的消费纠纷时,如果认定商家的确存在主观欺诈行为销售商品的,消费者可按相关法规获赔500元。“有些人会利用这个法律规定,购买低价商品,然后再设法向商家索赔。但商家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这种侵害商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