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城市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仅11月份以来,就有成都、北京等多城市发布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或办法。根据贝壳研究院统计,近两年是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发布的高峰期,2020年至2021年10月中旬,全国主要城市共发布相关政策60次以上。
之所以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因为我国在商品房销售时普遍实行预售制,也就是期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或即将兴建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商品房预售制可以简单理解为“先交钱,再收房”。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商品房预售制为过去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起到支撑作用,有效扩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增加房地产开发的建设量。同时,预售制也带来不少风险。购买期房者最大的担心就是把购房款交给开发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购房者迟迟拿不到房,甚至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局面。现实情况中,楼盘烂尾无法交付,抑或是开发商拖欠建筑商、供应商款项,常常与预售资金被挪用有很大关系。
为了更好保护购房者权益,避免楼盘“烂尾”情况的发生,预售资金监管应更为严格和精细。从近期多地出台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来看,不少城市正在朝这一方向努力。比如,北京市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将预售资金监管的时间起点前移。过去,预售资金从网签开始才纳入监管,按照新征求意见稿,调整为先监管后网签,这能够避免此前将预售资金转到开发商账户,再转到资金监管账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挪用情况。征求意见稿还提高了资金监管的额度,要求重点监管资金每平方米不低于5000元,较此前有大幅提高。
可以预见,各地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客观上将促使企业进一步提升运营能力,有利于房地产企业朝着健康经营、信用良好方向努力。
(据《经济日报》作者: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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