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3000元~1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30000元~100000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500000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65体育官网市社保中心在此呼吁广大参保人、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必然受到严厉惩罚。 (吴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