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1年缺陷产品召回情况。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加29%。从召回部件结构看,因发动机和电子电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总数量的84%;从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15%;因设计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85%。
“近5年,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汽车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已成为常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表示,企业通过召回提升了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了品牌信誉,赢得了消费者信任。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保持在15%左右,预测2025年市场渗透率超过75%。随之而来的场景识别、软件缺陷与信息安全缺陷成为智能网联汽车较为明显的新缺陷类型。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市场,机动车碳排放量对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为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带来的空气污染,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自《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部分车型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还原剂储液箱、三元催化反应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重点排放零部件加强监管,截至2021年底,共召回车辆144万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尹航认为,排放召回相对安全召回来说,在排放危害信息的收集上更难。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新车和在用车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建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数据库,涵盖了车辆全生命周期的排放检验、污染控制等数据信息。下一步,将和市场监管总局及其技术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重点线索及时开展信息会商和研判,共同把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到位。
王贇松介绍,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组建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新能源汽车共性安全问题研究。截至目前,累计召回新能源汽车229次,涉及车辆198万辆。
数据显示,99.9%的汽车召回和50%以上的电子电器产品召回,都是产品符合标准但经使用后发现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这需要企业在设计、生产及售后服务等环节持续进行技术改进与质量提升。
王贇松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已累计引导汽车企业2400余次、消费品生产企业3400余次的技术改进。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试行意见。在后市场阶段,引入沙盒监管,主要是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目的在于引导企业更深层次地查找问题、改进设计、降低风险。
(据《经济日报》作者:郭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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