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官网零距离网-365体育官网日报讯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上升,机动车保险合同名目各异、种类繁多,理赔对象及要求也不尽相同,在理赔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纠纷,最主要的争议就是免责条款的运用。近日,365体育官网市两级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机动车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雨天驾车操作不当,车辆坠落水中
2023年4月下旬的一天,因为下雨,李贸向刘栋借用车辆。李贸驾车在乡村道路上行驶避让会车车辆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出路面坠落水中。
事发后,苍梧县交警部门经过询问、现场勘察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的经过,并认定驾驶人李贸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栋联系苍梧县某保险公司报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同意把车辆运往4S店维修。经核定损失,车辆维修费用40多万元,超出车辆投保价值22万余元,应予报废处理。由于车辆没有继续维修的价值,刘栋申请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认为事故是驾驶人李贸故意造成的,要求对车辆落水成因进行分析鉴定。
2023年5月初,在告知刘栋需要进行鉴定和鉴定的注意事项后,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事故成因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交通事故是在驾驶人的主观操作下发生,事故结果是驾驶人意愿的体现。”据此,2023年6月,保险公司向刘栋出具拒赔通知书。
此后,刘栋向苍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费22万余元。
保险公司以驾驶人故意制造事故为由拒赔
刘栋称,他为案涉车辆购买了机动车损失险(商业保险)。李贸驾驶车辆时受雨天影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报案后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李贸负事故全部责任。按照他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他的车辆损失。然而,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进行鉴定,认为刘栋是人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予以拒赔。
保险公司辩称,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错误,依据的证据不客观充分,有相反证据予以推翻。根据鉴定公司作出的鉴定评估报告,驾驶人李贸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未处于紧急转向状态、未处于紧急制动状态,与紧急状态下人的反应情形不相符,所以交通事故是在驾驶人的主观操作下发生,事故结果是驾驶人意愿的体现。事故发生不是意外,是驾驶人故意制造的。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免赔”,因此,刘栋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没有合同依据。
免责事由证据不足,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
苍梧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刘栋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双方成立财产保险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李贸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理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理赔义务。保险公司提出车辆落水事故是驾驶人李贸故意制造的,具有免赔事由并因此免赔,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虽然提供了鉴定评估报告,但是,鉴定公司的鉴定范围只有事故成因的分析等,没有鉴定行为人心理状态的资质,且鉴定意见认为成因是驾驶人的主观操作,同时载明主观原因分为故意和过失,鉴定意见没有也不能直接证明李贸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鉴定机构仅靠分析,推断李贸能够采取制动措施而没有采取制动措施,与人的正常反应情形不相符,无法排除偶发、突发等应对不当的可能。
最主要的是,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执法职能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查结论,明确认定车辆落水属于交通事故,不是驾驶人故意造成,具有很高的证明效力。此外,由于双方在庭审中,同意事故车辆推定全损,且车辆已经被运到4S店定损维修,由保险公司处理车辆残值更有利于解决纠纷。因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车辆残值应当归保险公司所有及处置。
苍梧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2万余元给刘栋;理赔后,该车的车辆残值归保险公司所有。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365体育官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365体育官网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陈国新 韦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