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表现形式多样
????9大方面、39种违反规定的具体行为将受处分
????《处分规定》主要规定了适用对象、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含义,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具体形式及政纪处分办法等内容。
????关于适用范围,《处分规定》规定为:副科级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副科级或者相当于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副科级或者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人员。
????“换句话说,符合这3类条件的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人员,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都将给予处分。”有关负责人表示。
????工程建设环节很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处分规定》不可能涵盖行政机关公务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所有方面和环节。因此,《处分规定》根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指导意见》等8个指导意见,结合典型案例,抓住关键环节,将行政机关公务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细化为“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9大方面、39种具体行为表现形式。
????对这39种具体行为如何处置?
????对照《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处分规定》明确了相应的处分种类和幅度:
????索贿受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同时,《处分规定》对机关公务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虽然未谋取私利,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或者未造成较大损失,但给本地区、本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也视情节明确了处分办法,直至开除。
????“这样就基本编织了一张大网,公务员只要违规插手干预了工程,就要被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开除公职。”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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