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纪荣兰)市新兴一路108号一住宅外墙私自搭建了一个大概5平方米的阳台,不仅挡住了楼下住宅的光线,而且让居民感到忧心,在这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旧楼房加建阳台,存在安全隐患。
????违建现象屡屡见于报端,尽管辖区的建设局在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后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根据相关手续鉴定其为违章建筑,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是,许多违章建筑依然屹立不倒,拆除违章建筑似乎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根据群众报料,10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了解情况时发现,这栋显得破旧的居民楼的外墙很突兀地冒出了一个新建不久的阳台,阳台外还安装了空调室外机。
????住在一楼的居民黎女士告诉记者,这个阳台是其楼上住户今年3月份的时候搭建起来的。她将问题反映到原蝶山建设局后,该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鉴定其为违章建筑,并对户主下发了限于5月20日前恢复原状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时至今日,这个阳台还依然存在着。
????黎女士也曾尝试与楼上住户交涉,但对方则表态,“要拆你自己上来拆,我们不拆。”这让黎女士很为难。她提出疑问,为什么职能部门不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呢?
????记者联系到原蝶山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欧先生表示,接到群众投诉后会到现场进行调查。鉴定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则视户主能否出示建筑物的红线图、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而定。如果鉴定为违章建筑,则会对户主进行笔录等工作,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户主不愿意自行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是由相关城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