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11月7日,岑溪法院审理一起为讨债绑架债主的案,被告人韦某波、韦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从2012年开始,被告人韦某波的妻子熊某君与被害人赖某才一直有生意往来。赖某才是广东省高州市的木材商人,曾在广西贵港做木材买卖生意。
????2013年4月8日中午,被告人韦某波、韦某等人为讨回债务,从贵港来到岑溪马路镇善村木材市场,将正在装货的被害人赖某才强行推上一辆小轿车,限制赖某才的人身自由,将他扣押至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奇石村韦某波家中。次日,韦某波等人又把赖某才转移至该乡的达开水库严加看守。期间,韦某波等人逼迫赖某才写下欠熊某君人民币119694元的欠条及协议书一份,后不断逼迫赖某才联系家人要钱。直至2013年4月18日下午,韦某波等人收到赖某才的家属交来的46000元钱后,才将赖某才释放。
????释放后,赖某才立即向岑溪市马路派出所报警。4月23日,韦某波、韦某因涉嫌绑架罪被刑事拘留。5月29日,又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执行逮捕。
????11月5日,岑溪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波、韦某参与为索取债务而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韦某波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被告人韦某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