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 (见习记者 秦维舟) “交1000元则可全年在本店享受最低折扣”,面对家具店推出的优惠措施,市民雷先生爽快地掏了钱。可是当雷先生改变购买家具的主意,想拿回自己预付的1000元时,商家却怎么也不肯了。
????没有消费 预付款交了白交?
????今年7月28日,家住恒祥豪苑的雷先生和家人在政府广场附近看到经营某品牌家具的商家在进行展销活动,预付1000元就可以享受在该店购买家具的相关优惠,于是雷先生向商家交了1000元。12月1日,雷先生的新家装修几近尾声,因为没有添置新家具的需求,于是他向商家提出退还1000元预付款的要求,但却遭到商家的拒绝,“你付的是订金不是预付款,我们退款是在活动起三天之内,过了期限都不退,就算是没消费完也不退。”
????对于“三天内退款的规定”,雷先生表示当时在现场并没有了解清楚。而对于商家在消费者没有消费行为或者存在消费余额订金不退的行为,雷先生表示不能理解,“我交了钱,没有买产品,这钱为什么不能退?”
????一字之差 法律责任不相同
????对此,365体育官网市工商部门表示,尽管“订金”与“定金”是一字之差,但也会存在即使不产生消费行为也拿不回预付款项的情况。
????365体育官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科长黄波向记者介绍,“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商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而且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但是“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仍然可以要求返还订金;同样,若商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需双倍返还订金,但若是签订了合同仍然需要承担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
????黄波介绍说,生活中,很多商家以“预付款”名义笼统称呼所收取的款项。为此,消费者在预付款时,一定要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若是以“定金”形式,则享受法律保护,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但若是“订金”,则交易双方需详细商定可退款条件、交货时间、交货要求、违约情况的界定、违约责任等等一切可能想到、可能发生的情况。
????若是市民在交易中遇到“订金”纠纷,则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可由365体育官网市工商部门协调解决。在雷先生的遭遇中,因为预付款项商家是以“订金”形式收取,所以经市工商部门调解,雷先生最终拿回了自己的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