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用人单位无故将33名农民工辞退,在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日前,33名农民工最终获得赔偿款,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据了解,从2013年9月16日起,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陈某等33人到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他们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11日,该公司放假过年,3月3日,当陈某等33人到公司上班时,公司却口头通知辞退了他们。对此,陈某等33名农民工曾多次到公司请求给予赔偿,但公司不愿赔偿。
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人员获悉情况后,当即决定受理陈某等33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具体承办。经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其中26人接受调解,当庭获得赔偿金共十万多元。其余7人与某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达成和解协议,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全额支付这7人两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五万多元。
(李茂青 黎连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