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微信朋友圈的东西既然是来自熟人,且是成本比较低的网上销售,因而东西应该比较可靠。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个产品通过不同层级的微商代理,到了消费者手里,价格已涨了数倍,而假货泛滥、骗子混杂的问题也会更多地出现,而通过朋友圈购物想维权往往很困难。看看下面记者的调查和有关部门对此的支招吧。
在校学生月赚6000元
今年24岁的小吕是淄博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当“微商”两年了,目前月收入已达到了6000元。
“因为面膜这东西属于快消品,因此当初我就选择了这一个产品来做。”小吕告诉记者,她最初只是重复发一样的图片和文字,效果不佳。在上级代理商的指导下,小吕越来越熟悉自己的产品,而且将自己试用的过程和效果放到“朋友圈”里,最后销售效果越来越好。正如小吕一样,在微信上卖东西几乎不需要什么门槛,只要有微信和好友就可以了。
小吕介绍,一盒普通的面膜,出厂价50元可卖到200多,微商可从中赚取差价。“微商面膜销售基本就是层层代理的模式,总代理直接从厂家拿货,然后再找代理商把货分批发下去,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等。总代理直接从厂家拿货可能价格只有50元,但到一级代理可能就涨到了80元,二级120元,三级200元,代理商从中赚取差价和返点。”小吕介绍。
“朋友”对货并不清楚
“在微信、QQ上面购物确实很方便,本来就是一个即时的聊天工具,一些信息更新也比较快,再说都是一些熟人在卖,比较放心。”经常在微信上购物的李女士说。
但也有不少市民对朋友圈变生意圈颇有怨言。“以前朋友圈里都是朋友的生活状态,还有一些心灵鸡汤等,现在一打开空间,铺天盖地卖香皂、化妆品、红糖、阿胶、衣服的,都是朋友,屏蔽了也不好意思。”市民王先生说。
同样反对微商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前段时间给孩子在朋友圈买了一双NIKE鞋。“到货之后才发现鞋子有一股难闻的气味,我立刻去微信里找他,结果他跟我说他只是一个代理,实物他也没见过。”刘先生说。
网上聊天记录
可做证据维权
“对于消费维权来说,一些交易证据尤其重要,像交易时的聊天记录、邮件的截图,发票、当时网站的宣传页都应该保存下来,方便维权举证。”淄博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李海荣介绍。
此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还规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遇到诈骗
可通过网上平台举报
“通过近期发生的微信诈骗案件来看,犯罪主体较为年轻化,作案手段多样,但被骗者往往很大意疏忽,并且对一些微信、微博等功能不了解,往往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淄博市张店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民警韩慧介绍。
警方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到微信店铺购物,如果发现微信上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广大手机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检举投诉,核实后腾讯将会对违法账号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 (据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