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素雅 文/摄)包饺子、酿三宝,不少市民习惯到超市买现成的绞碎肉馅。不过,也有市民对碎肉的质量不太放心,如今,这种碎肉的质量也有专门的法规进行监管了。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
“免治猪肉,13.8元,9: 1,;免治猪肉,8.8元,7:3……”据悉,免治猪肉就是绞碎肉,记者在365体育官网市内某大型超市看到,猪肉根据肥肉添加的比例多少来决定价钱,但是,价签上的生产日期却与其他表明屠宰日期的猪肉部位不同,绞碎猪肉的标签上除了品名、数量、单价、包装日期外,没有更多的信息。
而记者从其他超市购买的生鲜食品看到,价签上往往只有单价、净含量和售价,即便有些有日期标注,基本上也都是“售出日期”,而非产品真正的“出生日期”。记者随意挑选了几样水果和蔬菜,用超市的保鲜袋封装打价,价签上的信息同样是比较简单。
据了解,按该意见稿,在未来具体的包装方面,要求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应当符合生鲜食品在运输、储存、陈列和销售等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鲜食品遭受机械损伤,腐败变质和二次污染。包装材料和使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生鲜食品时,要求不得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非食用的物质。
在标签标注方面,意见稿中规定,超市经营者应在已经自设包装的生鲜食品的包装物上进行标签标注,或在包装物上加贴标签标识。标注内容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或供货者已经标明保质期或者贮藏条件的,或超市自行设定了保质期的,应当同时标注。果蔬、水产品供货者无法提供生产日期的,可以不进行标注。超市设定保质期的,应当标注贮存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现在很多生鲜食品只标“包装日期”而无“生产日期”的做法,该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伪造、涂改、遮挡、篡改,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而该意见稿也明确:“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需根据供货者提供的情况分类标注。畜禽肉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