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严禁噪声扰民、小区遛狗严禁不拴狗绳、用人单位招聘严禁学历歧视……纵观近年来上级部门出台的“严禁规定”,最后都变成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不管是“不准”“不得”还是“严禁”,都具有令行禁止的意味。然而,禁止性规定发布后,一些基层单位为何敢拒不执行、顶风作案?究其原因,禁令对于违反规定后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受到哪些处罚等,往往语焉不详,弹性空间大。这些规定看似措辞犀利,声色俱厉,但因为没有惩罚措施跟进,显得软弱无力,俨然“纸老虎”。
有些“严禁规定”表态多、调门高、惩戒少、落实差,很容易被群众理解为“做做样子”“说说而已”,导致一些单位、部门对“严禁规定”视而不见。例如,一些地方出台了用人单位招聘严禁学历歧视的禁令,但是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了禁令,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机构来处理,文件却找不到答案。媒体报道,去年,浙江杭州市一家大数据公司在招聘运营岗位时排斥非本科毕业生,完全将“学历歧视”禁令抛之脑后,甚至称“考不上本科的都是智商有问题”,荒唐逻辑令人震惊。
这些难以推行的禁令,既不“长牙”,也不“带电”,说到底,其实也是形式主义的新变种、新花样。有些禁令的出台不切实际,或者急于求成,步子迈得太大,或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可操作性差,导致出台后难以执行,形同虚设,不但消解了禁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会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引起群众不满。这种隐形的形式主义,必须引高度警惕。
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规章制度前应当审时度势,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刚性约束,必须长出锋利的“牙齿”,还得用力“咬”,让违反禁令者感受到“疼痛”,主动趋遵守的利,避违反的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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