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12月2日下午,藤县纪委、监察局对11月20日公车督查中发现公车不按规定入库的八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抓典型,进一步引起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对公车私用的高度重视,严肃公务用车管理纪律。
????今年以来,藤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藤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对公务用车提出明确要求:“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接送子女、配偶、家属、亲朋好友等;不准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扫墓、旅游或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下级单位和其他服务对象调换、借用、占用公车;不准借调动、退职、退休等工作变动之机,把原单位公车带入新单位或自己留用;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擅自将本单位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准违反规定酒后驾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同时,明确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集中封存在单位车库或指定位置。
????为集中整治公车私用,藤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制定公车节假日用车报备制度,收集登记了全县266个单位(含二层机构)749台车型、车牌号码、车辆集中地点停放管理等公务用车信息。同时,联合交警部门,对进出城车辆进行上路检查,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车定点封存情况进行抽查,严格树立公车管理相关制度的权威性。
????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30日,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公车私用专项检查10次,排查车辆1462辆,发出通报3期,对节假日存在的公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现象的20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要求公车不入库的86个单位157辆车作出情况说明。(黄燕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