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男女双方在广东打工时相识,恋爱后同居生活,后双方因感情问题而分手,分手后不久,女方便与一香港籍男子登记结婚并定居香港,并于婚后不到五个月生下一子。为让孩子能随自己到香港定居生活,女方将前男友告上法院,争夺孩子的抚养权。7月11日,藤县法院成功调解该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90后”女子马某珍系广东省四会市人,与藤县小伙周某宁于2010年9月份在广东打工时相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因缺乏了解,加之双方性格各异,同居后矛盾重重,经常发生争吵,最终双方关系以分手告终。分手后,马某珍于2011年11月与香港居民李某仙在香港登记结婚,随后定居香港。婚后不到五个月,马某珍生下一子,取名李某峰。
????孩子出生后,因对孩子的生父身份有异议,马某珍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申请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李某峰是马某珍与周某宁的亲生孩子。得知鉴定结果后,马某珍丈夫李某仙表示会将李某峰当亲生儿子一样抚养。马某珍想让孩子李某峰能随自己到香港生活,经了解得知,这要以取得孩子抚养权为提前。为此,马某珍于7月11日将前男友周某宁告上法院,请求由自己抚养孩子,由周某宁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立案后,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周某宁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具有永久性,不因父母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消除。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经过一番耐心劝说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非婚生儿子李某峰由马某珍抚养,周某宁自愿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被告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原告有协助的义务,而具体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李飞燕 丰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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