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看到车主为车辆上锁后难盗取,两窃贼则把目光盯上了车辆的电瓶,并多次得手。11月21日,藤县法院对专门偷窃汽车电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被告人李某生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6月22日3时许,吴某、李某生伙同马某(另案处理)来到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308号水电楼小区内,使用剪刀、钳子、扳手等作案工具,盗窃陆某、彭某、陈某停放在该处的摩托车、电动车的电瓶。当三人正在盗窃陈某电动车的电瓶时,被群众发现。李某生被当场抓获,吴某和马某则携带着盗窃得来的电瓶逃跑。李某生被抓获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三次盗窃电瓶的事实。随后,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生的供述,抓获了被告人吴某。
????据查,自2014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吴某、李某生分别在藤州镇登俊路、秀江路、西江路等街道及居民小区、职工宿舍区内流窜作案。其中,被告人吴某参与盗窃电瓶六次,涉案价值2062元,被告人李某生参与盗窃电瓶三次,涉案价值700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李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法庭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等,决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因电瓶具有隐蔽性强、更容易得手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盗窃贼的“青睐”。因此,车主应尽可能地将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处,或有摄像头的停车场。同时,消除侥幸心理,车上安装防盗报警器,短时间停放也要注意上好锁。此外,也可考虑将电瓶锁上,增加安全系数,不给窃贼留下可乘之机。
????(张明环 莫先达) |